《走路》

       舒国治笔下的“走”散淡细腻,亦是独处的游戏。下雨天也淋雨出门,单单为一份意趣,走路时不低头想事,不过分思虑,走在路上便该看风景,这大体与他常年的“晃荡”有关,行在路上,不为甲地到乙地如此强烈的目的性,而为享受途中这一过程,于是叹:“低头想事而走,岂不可惜?再重要的事,亦不应过度思虑,至少别在走路时闷着头去想。”

 

       作为一个朝九晚五坐公司的人却恰恰觉得,走路,是自己思维最充盈,精力最充沛之时,关乎自己的大问题,总在插着耳机,行在路上的时候给自己一片思维的原野。

 

       独自行走的好处在于与世界若即若离的距离。身旁行人如梭,霓虹闪烁,世俗的热闹并未离我而去,音律灌耳,亦帮忙隔开世俗的喧哗,行在路上,可快可慢,与人可近可远,可眼见繁华喧闹,静听心内所想。往往这个时候,我在享受自己的颅内小剧场,在那里完成一个主唱梦,一顿加入奇幻元素的与友人的晚餐,一场未完成的吵架怒骂,一段潇洒的拍桌辞职戏码,自己颇为热闹的新书发布会,或是跟着音律只是出现一片脑海群岛,看碧波荡漾,逐浪戏水……往往想的开心过瘾,脚步轻快起来,此时却最怕撞到熟人,突然与自己打招呼,思绪打断,十分不畅快,却依然要微笑以待之,连累步履沉重。有时会故意避开前方同事,放慢脚步,看他脚步匆匆向前,自己缓步前行,只为避免掉生疏尴尬的客套,多些与自己独处的时间。我自不是孤僻离群之人,只是忙碌的一天,独处的时机多么宝贵,走路的韵律带给邈邈之思动态的节奏,便十分珍惜。

 

      遇到同爱走路的友人实乃一大乐事!与同事去上海出差,先到灯火通明的闹市区完成任务,同事怕我不擅走,便提议打车回酒店,看天色尚早,便说不如走回去?同事乐:好啊,其实我喜欢走路!于是从灯光灿若星河的闹市区,穿过暗暗的老弄堂,走过钢筋混凝土的怪物桥,到了酒店放下包,再步行去找夜宵,第二天一大早,再顺着街道往目的地走,边走边感慨怎么没有卖包子油条的早点摊呢?与朋友到景德镇,傍晚从三宝村出来,没有叫车,一路走走停停到村口,看到未完工便被废弃的乡村别墅,路过“镇尚三宝”的艺术机构,工作人员伴着流水声耐心细致的向我们讲解工艺,边感慨边想:上次来怎么没看到这儿?皆是乘车的缘故。做《闲》第二期城墙专题时,骑了一天的车去拍城墙,屁股痛的要死,便下来推车步行,走了足足两三个小时,一路上成年往事,八卦小料,人生理想通通谈了个遍!没话谈的时候就看看路上的行人。走路实在是聊天的最佳时机!坐在咖啡馆里聊天往往因太过刻意,话题起的都不自然,谈话便因要避免冷场显的过于费劲,走路这种绵长的运动,可自然而然的牵扯出聊天的头绪,说东扯西,走的酣畅,聊的尽兴!

 

      走路多出的悠闲便利可让自己看到许多平时忽略掉的细节。一天在南京街头,见一老爷子优哉游哉地提溜着一鸟笼,鸟毛颜色亮丽,心想这鸟块头也忒大,再定睛一看,原来是只假鸟。老爷子闲庭兴步,自己带着好奇心便跟走几步,看的更仔细些,鸟架子旁还细心的放着鸟食罐子哩!偷偷看完再折返原路,这便是走路的好处了。在新街口逛完街,总嫌弃公交拥挤,宁愿走另外一条远路,去乘另一路公交车,那日走在路上,眼神一撇,竟看到一家路边小店的老板,脸敷面膜,却依然淡定自若的给顾客推荐商品,那场景日常又滑稽。行至街角,一家卖香烟的小铺,一只狗双腿搭在柜台前,头伸至窗口,一动不动,仿佛它才是小店的主人。看的有趣便停下脚步观望,竟真的有人边走边掏钱,到了小铺前差点递钱了才发现是只中华田园犬在纯良天真地瞪着他。走路得来的趣事趣景还有很多,比如用衣服架子挑着吊瓶逛街的女人,挂完一瓶换上一瓶继续逛;路边铺子里的招财猫,一只捧着元宝,一只什么都没捧还伸着手傻乎乎地笑;冬天卖地瓜的宋胖子地瓜坊,夏天更名为宋胖子酸奶坊了,想着这宋胖子不卖地瓜改卖酸奶了,还挺跟着时令的,过段时间再路过,招牌已经改为两行:宋胖子地瓜/酸奶坊……这些便是骑车乘车都不可获得的小意外了。

 

       想小时候放学,总是排队出校门,走着走着,队伍越来越小,也越来越散,只剩几个同路的小伙伴。在柏油马路边边走边踢石子,或蹦到树林带里趟着厚厚的落叶,亦或穿过林带走在田埂上摘朵野花野草,斗个土牛窝。小时候觉得从学校到家里的路真远,走走有驴车经过,便和小朋友快跑几步,扒着粗糙的木板偷偷上了车,有时候主人友好,让我们坐着,有的发现了便哄我们下车。其实就算同意坐着他的驴车我们也待不住,走个几十米便又通通跳下来。柏油马路上除了有驴、羊的粪蛋子,还有牛粪这种粑粑状的贴在路面上,我们便以此为标记比赛谁跑到下一摊牛粪便。也为走路吃过苦头,在树林里踢着厚厚的落叶走,锋利的玻璃碴刺穿鞋底,顿时殷红的血渗透鞋帮子,还好农场里熟人多,路过的大人看到,便连忙用自行车载着家去,好了伤疤忘了疼,依然走树林带子里,像是打仗光荣负伤的士兵,不舍阵地。也因为走在路上甩书包甩的上学第一天就丢了课本丢了家门钥匙,回家不敢和家长讲,偷偷向同学借,发现后被骂的狗血淋头。其实走在路上甩书包甩钥匙,皆是因为走路走的太过自在所至,便心无旁骛,胳膊、腿都懒散舒畅开来。

 

      在乡村走路还有个好处,就是会偶然拾得些新鲜物,比如牛嘎啦。嘎啦是动物腿上的一部分骨头,大致四方形,两侧有点像耳朵形状。我们常玩的是羊嘎啦,以此代替抓石子中的石子。大人们得了便用小刀把上面的肉质刮干净,拿给我们玩,玩的久了手上的油腻浸进去,便越来越光滑。上学时候很多小朋友的兜里或书包里都会揣着5个羊嘎啦,而牛嘎啦就比较少见了。走在路上便捡到过一个,虽然认得是嘎啦,但比羊嘎啦大个三五倍!拿回家问大人才知道这是牛的嘎啦,所以在乡村走路,因很容易被路边不认得的物体吸引,往往带着种探究的欲望。有一回放学快到家了,表妹发现了一条小路,说要从小路走,我不同意,觉得危险,可表妹执意要走,便说:我们比赛,我走这条,你走那条,看我们谁先到。我一听来了气,便打赌肯定我先到,于是快步往回走,越走越想赢,又会想表妹走那条路不会有事吧?后来当我气喘吁吁赶到时,表妹貌似已经到了一阵了。第二天便决定和她一同走新路,那条路对幼小的我们来说确实有点危险,中间是个大炕,看着像是用来焚烧垃圾的,里面有厚厚的灰烬、不知什么动物的骨头、各种认不出的散发气味的物体,我们只能贴着大坑边缘慢慢挪过去,加上周围环境又很陌生,着实有些惊险的感觉。过了这段路,是一片小树林,这树林对当时的我来讲简直像是童话故事里的森林那么大,在里面走着还能见到几丛红柳,折枝红色的柳条,继续忐忑地向前走,穿过树林,眼前竟然神奇的出现了自己熟悉的地方!这便是只有走路才能探得的新秘密了。

 

      走路并不需要特别的场景,城市乡村皆可走路。爱在熟悉的地方走路,那些看了千遍万遍的细节,让严重路盲的自己有归属感,偶见的小变化又能给熟悉的一切平添些生机;爱在陌生的地方走路,因走路的灵巧轻便可让自己拐进旮旯拐角,看那些未见过的大小场景。认得几个同爱走路的友人,出行少些铺天盖地的抱怨与娇气,哪怕走的脚掌酸疼,依然兴趣盎然,步履轻盈,心内愉快,迎面而来的都是生活的新鲜气儿,岂不快哉?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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